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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开发公司临时营销设施如何税务处理?
问:房地产开发公司临时营销设施如何税务处理?



答:您好,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《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,作为长期待摊费用,按照规定摊销的,准予扣除:(四)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。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,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,分期摊销,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。
若售楼处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,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管理,依法分期进行摊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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